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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征收费用1.33亿元!绍兴2个地块将拆迁,补偿方案公示!

来源:绍兴楼市 2020-08-1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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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5月7日),越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两则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此次拆迁的两个地块为塔山片区18号地块(塔小成章校区北侧)高铁北站综合体项目(绍兴华通场有限公司)地块。

两个地块的拆迁补偿方案一并公布,一起了解一下。

绍兴拆迁实景/绍兴楼市摄

01

一、征收目的

为完善教体设施配套,提升校园空间环境质量,需实施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

东至新建南路居民区,南至塔山小学成章校区,西至小禅法弄,北至白衙弄居民区。本项目需征收非住宅1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5400平方米

三、征收补偿资金测算

根据采样评估价格,经综合测算,本项目房屋征收总费用约0.23亿元(含房屋征收补偿、搬迁、临时安置及补助奖励等相关费用)。

四、征收补偿

(一)补偿方式

1.征收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在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的基础上,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20%的奖励。

(二)补偿价值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由市区具有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经采样评估,本征收项目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中心价):工业(划拨)2622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的具体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五、补助及奖励

1.临时安置费: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标准为:工业等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3%予以补偿。

2.搬家费:按被征收房屋面积60元/平方米发放。

3.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5%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经济补偿。

4. 房屋调查评估奖: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好征收房屋调查、评估工作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签约和腾空搬迁(以腾空移交为准)的,给予每户5000元奖励。

5. 按期腾空搬迁奖: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的(以腾空移交为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工业等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面积100元/平方米计算。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奖励。

六、签约及腾空搬迁期限

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的日期为准。

七、手续办理

凭签订《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腾空单办理领取补偿款手续。

八、征收实施单位

受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为本项目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绍兴拆迁实景/绍兴楼市摄

02

一、征收目的

为加快推进高铁北站综合体项目(绍兴华通市场有限公司)地块开发建设,提升综合交通体系质量,促进镜湖核心区功能提档升级,需实施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

东至河流,南至道路,西至绍齐公路,北至嘉会河。本项目需征收绍兴华通市场有限公司非住宅1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16856.35平方米

三、征收补偿资金测算

根据采样评估价格,经综合测算,本项目房屋征收总费用约1.1亿元(含房屋征收补偿、搬迁、临时安置及补助奖励等相关费用)。

四、征收补偿

(一)补偿方式

1.征收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在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的基础上,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20%的奖励。

(二)补偿价值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由市区具有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经采样评估,本征收项目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中心价):其中地号12-39-0-35号地块商业(出让)一层12120元/平方米,二层7878元/平方米;地号12-39-0-29号地块商业(出让)一层10380元/平方米,二层6747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的具体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五、补助及奖励

1.临时安置费: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标准为: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1%予以补偿;其他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3%予以补偿;

2.搬家费:按被征收房屋面积60元/平方米发放;

3.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5%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经济补偿。

4. 房屋调查评估奖: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好征收房屋调查、评估工作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签约和腾空搬迁(以腾空移交为准)的,给予每户5000元奖励。

5. 按期腾空搬迁奖: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的(以腾空移交为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面积200元/平方米计算,其他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面积100元/平方米计算;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奖励。

六、签约及腾空搬迁期限

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的日期为准。

七、手续办理

凭签订《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腾空单办理领取补偿款手续。

八、征收实施单位

受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为本项目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PS:数据来自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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